☆致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印刷局

  (抄送: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主席团)
  
  1919年12月26日
  
  请立即向我报告:
  
  (1)1917年10月25日以后曾长期由私人管理的莫斯科瑟京印刷所是何时收归国有的(如果已收归国有);
  
  (2)收归国有的原因(当时有无特殊条件?);
  
  (3)有无说明其收归国有后的状况的资料(什么样的资料)?
  
  (4)收归国有的这个印刷所由谁管理?归地方管,还是归区域管?
  
  (5)印刷局采取了哪些改进工作的措施? 129
  
  人民委员会主席
  
  弗·乌里扬诺夫(列宁)
  
  载于1933年《列宁文集》俄文版第24卷


  注  释

129 据《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编者注,苏共中央马克思列宁主义研究院中央党务档案馆保存有这封信的打字副本,上面有列宁如下一段附言:“对这些问题的答复请于今日给我送来,或至少于今日通过电话转告我。”——189。